第四百八十六章:佃农有了身份,工匠有了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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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幕上。 一名穿着补丁的清瘦少年站在干草垛上。 周围站满了衣不蔽体的百姓。 少年挥舞手里的破布,上面隐约有几分碳渍。 “叔伯们!陛下发了诏书!” “以后!大家就不在是地主家的奴仆了!” “他们再也不能拿我们当牲口使唤了!” “我们的地位!是一样的!” 他们仰着头,脸上带着几分不敢置信看着少年。 “夏家大郎,这是真的吗?” “真的……真的不是……” “大郎,你不是看错了吧?” 百姓依然带着几分不相信。 少年涨红着脸,大声道: “我能看错,我爹也看不错啊!” “诸位叔伯婶子,你们还不信我爹吗!” 乡民带了几分不好意思。 “夏教谕都这么说……那真是……” “陛下万岁!” 猛地一声高喝! 一名皓首老人向南方跪拜。 一头磕在地上,肩膀抽动不止。 …… 大明永乐时期 朱棣看着天幕若有所思。 这小子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? 姓夏,还穷,老爹是教谕…… “夏原吉?!” …… 【朱元璋是贫民出身,他知道最底层的百姓想要什么】 【元代的农民对地主存在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】 【法律规定佃户对地主行主仆之礼,地主打死佃客,仅科以“杖一百七,征烧埋银五十两”,便能了事。】 【明制父辈曰“尊”,兄辈曰“长”】 【朱元璋的诏令便是将农民与地主的人身关系,由仆主升为少长。】 【而第一条诏令的意思,就是佃户见了自家的地主,无论年龄大小,要行小弟见兄长的礼节】 【如果双方是亲属,那么不论地主与佃户的身份关系,都要行亲属的礼节】 【这条诏令毫不起眼,却是难得的尊重。】 【并且,也取消了元律关于地主打死佃客的处罚规定。】 【又规定,地主如果打死了佃农,照样杀人偿命。】 【如果地主想要佃农替自己服劳役,得给佃农劳务费,法定价格是“须出米一石,资其费用”。】 【虽说还是地主高,但地位一下子拉平了。】 【再想拿佃农当牲口使唤,法律首先就不答应。】 …… 大秦。 嬴政看着天幕,又看了看手里的《吕氏春秋》 “你说的的确有道理。” 刘邦心中暗暗吐气。 与其余几人对视一眼。 总算劝动这头倔驴了。 “陛下,秦法不全是一无是处,恰恰相反,它事无巨细的特点正是其优点。” 萧何指着竹简道: “但对民严苛和轻罪重罚则让秦法成了洪水猛兽。” “陛下,朱元璋调动民力而不崩解国家,就是让百姓不光受制于法,还能被法保护。” 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。” “百姓也要有利可得啊。” 几人不自觉的点头,唯有冯去疾默不作声。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。 迁民、垦田,这的确是休养生息的好事。 有利可图也算说得过去。 但天下不全是安分守己的良民。 他怎么确定在迁徙之后不会出乱子呢? …… 【而第二道诏书则是给工匠们发津贴】 【这件小事触动的是之前元朝手工业的重要制度,即匠籍制度】 【所谓匠籍制度,就是将全国的工匠们编订成专门户籍】 【入籍的工匠,便是匠户】 【一个工匠不入籍,就等于没活路,如果入了籍,不但一辈子干这营生,而且子子孙孙,世代都要干】 【而元朝实行匠籍制度主要为了用工方便】 【要干什么活直接按匠籍抓人】 【干活的工匠不但路费要自理,来京城的生活费要自备,而且干活也没酬劳】 【只有一些粗劣的食物,且绝不允许其间做别的营生糊口】 【抓到就是重罪,命运极其悲惨】 …… …… 大明。 老朱舔了舔笔头,看的无奈。 “这比喻……” 马皇后笑着抿了一口茶水。 “也没错啊。” “元末跟秦末差不多,你跟陈胜吴广也差不多。” 朱元璋看着笑得促狭的妹子,没好气道: “有没有可能,那不叫成功的陈胜吴广,那叫成功的汉高祖!” 马皇后晃悠着脚,笑道: “但宁有种乎可不是汉高祖喊出来的。” 老朱白了他一眼,随即一股暗愁涌上心头。 宁有种乎…… 这可不行啊…… …… 【明朝初期也沿用这一制度,工匠们的命运没有随着改朝换代而变好。】 【直到洪武十一年的这份诏书,一切才开始改变】 【给工匠们发津贴,数额虽不多,但日子总算好过了。】 【然后到洪武十九年,明朝正式规定各地匠户每三年上京服役一次,每次不超过三个月。】 【如此一来,工匠们终于不需要常年服徭役,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家营生。】 【洪武二十六年,法令再次修订】 【按照工匠们工种的不同和路程的远近,重新编订服役时间】 【这些轮流服役的工匠,便被称为“轮班匠”】 【在皇宫内府服役的工匠,更可按照工种每月领工钱。】 【佃农有了身份,工匠有了自由】 【佃农们可以挺起腰杆干活,工匠们更不会被强迫劳动,而是有了更多创造的机会。】 【这便是朱元璋一生执政中一个了不起的成就。】 ……